【煽惑不投票】涉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投白票 福利工作員認罪判監2個月獲緩刑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8/2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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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星承認煽動他人投白票,今被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梁錦麟攝)

58歲鄰舍輔導會福利工作員涉於2021年10月,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1則貼文,當中涉及煽動他人於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白票,今(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行為絕對影響香港選舉制度,以罰款處理不足以反映嚴重性,遂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

被告陳星(58歲,福利工作員),被控1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於鄰舍輔導會擔任福利工作員,負責照顧殘障人士,對社會有一定貢獻。被告一時愚蠢下犯案,現時有悔意及知錯,承諾不再干犯控罪,亦於廉署調查時時表現合作。代表律師指本案控罪只有3宗案例可供參考,當中均以緩刑處理,冀法庭考慮以同樣方式處理。

裁判官判刑時指,3宗案例雖然沒有約束力,但具相當參考價值。被告行為絕對影響香港選舉制度,以罰款處理不足以反映嚴重性。裁判官指案件適合以緩刑處理,可提高對公眾的阻嚇性,判被告監禁2個月,緩刑18個月。

案情指,前區議會兼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2021年10月29日晚上,在其Facebook專頁發貼文,提倡1項「如水計劃」。當中許煽動閱覽者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白票以表達對政府的不滿,並邀請閱覽者在社交媒體轉載或分享該貼文以散布該計劃。

被告於翌日在以「Douglas Chan」為名的Facebook專頁公開轉載許的貼文,並持續展示至11月2日。被告於同年12月9日被遭廉署拘捕,於警誡下亦承認曾於「Douglas Chan」專頁上轉載許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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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